希腊拟圣诞后签署境外返送中心协议:瞄准2027年试点
围绕在欧盟境外设立「返送中心」(return hub)的机制,希腊方面披露了新的推进节点:拟在2026年圣诞节之后,与一个非洲国家签署协议,为那些庇护申请被驳回、且无法立即遣返原籍国的人员建立境外处理中心。这一安排是希腊、德国、奥地利、丹麦、荷兰五国共同推进的路线图的一部分,目标是在2027年启动首个试点。
希腊移民与庇护部长普列夫里斯此前表示,希望明年在此框架下拥有一个试点项目,具体落点「我们已经谈妥,但暂时无法公布」。据各方报道,卢旺达是被反复提及的候选对象之一,但截至报道时均未获官方确认。希腊政府声明称,此类中心将设在「安全第三国,尤其是在非洲大陆」,须符合国际人权标准与不推回原则。
为何把处理环节搬到境外
官方与五国合作方给出的理由,是把被拒者的后续处置从成员国境内「外移」,以此缓解边境与收容压力,并对无序越境形成威慑。作为背景数据,今年前九个月,经利比亚—克里特路线抵达希腊的约有16000人,而希土海上边境同期约6000人,说明主要压力已由东爱琴海转向南线,这也被用来论证需要额外的境外处理容量。
不过,人权组织与欧洲委员会对这一方向持明确保留意见。国际救援委员会、PICUM等机构质疑,被转移者的人身保护将完全依赖于欧盟司法管辖之外的第三国,监督、上诉与不推回保障难以落地;欧洲委员会人权专员则提出风险评估、独立持续监督、具约束力的协议文本、信息公开四项「护栏」。意大利在阿尔巴尼亚运行安置设施的先例,也因法律挑战与低利用率而引发争议。
对读者而言,需区分「立法已批」与「协议已签」两个阶段:返送条例已在欧盟层面通过,而具体国家间的中心协议仍在谈判,真正是否落地、在哪落地,仍取决于签字与后续试点。
从欧盟整体框架看,配套的新《遣返条例》取代了2008年旧指令,引入「欧洲遣返令」,让成员国可就彼此已作出的遣返决定进行识别与承认,初期为自愿参与,并在三年后进行回顾。条例同时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将拘留延长至24个月以上,并明确排除单独行动的未成年人。这些「境内」程序与「境外」返送中心,共同构成欧盟希望加快「被遣返者实际离境」的组合拳——背景是官方统计显示,被裁定离境者中仍有多数未能真正离开。
对希腊的具体含义在于:一旦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转,被驳回且无法遣返原籍者的后续处置,可能从希腊境内的收容设施转移到境外,从而直接减轻本地收容与遣返的压力。同时,这也是希腊「暂停庇护受理+快速遣返」这一整体收紧路线的延伸。因此,后续值得持续跟踪的信号,是首个协议对象国的确认、试点规模、以及欧洲委员会与独立监督机制是否落地。
本文引用于:希腊移民与庇护部(Ministry of Migration and Asylu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