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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新规落地:庇护被拒者40天离境期取消,希腊莱斯沃斯数千滞留者困于岛屿

2026-11-01

欧盟新规落地:庇护被拒者40天离境期取消,希腊莱斯沃斯数千滞留者困于岛屿

《国家报》10月28日的报道聚焦了一个细节:46岁的孟加拉国国民沙里·富尔(Shari Fur)与三位同伴,自8月起住在莱斯沃斯岛卡拉特佩难民营附近的海湾,抵达时提交的庇护申请随即被驳回,他们提起上诉,但心知孟加拉国在希腊的庇护获批率长期不足1%(欧盟统计局口径,2026年上半年),上诉结果大概率不会改变。报道点出这批人的共同处境——希腊庇护局正在有意推迟上诉裁决通知的送达,原因是当局对新法律框架下"如何执行"尚无清晰的操作口径,内政部未就"推迟送达"的合法性作出公开说明。

背景是《欧洲移民与庇护公约》(European Migration Pact 的第二支柱立法)在希腊的落地。旧框架下,庇护申请被驳回后当事人享有40天自愿离境期,可在期内自行前往本国使馆办理回国手续;大量被拒者利用这段窗口在希腊其他欧洲国家寻找非正规工作,客观上为岛屿收容设施"减压"。新框架下这一40天自愿离境期不复存在:申请被拒后,遣返程序直接启动,不再给予自行离境的缓冲窗口。与此同时,2025年9月生效的一项法律修订把"非法居留"定性为刑事犯罪,可判2至5年监禁并处罚金不低于5000欧元;该条规定刑罚原则上不得以缓刑或替代执行,除非被判者同意立即离境,即便获得缓刑也须在监狱、警用拘留室或移民拘留中心内被剥夺自由,直至完成离境。

12周处理窗口与三类程序的分流

《欧洲移民与庇护公约》把庇护程序拆成三条线:普通程序、加速程序与边境程序。边境程序适用于来自欧盟整体庇护获批率20%或以下国家的申请人——孟加拉国正是此类国家,也是沙里富尔这批滞留者所处的轨道。该轨道为审理与上诉裁决设定了总计12周的处理期限,申请人在此期间须住在当局指定的岛屿收容点。12周窗口意味着被拒后几乎不再有"宽限"——与旧框架下40天自愿离境+可继续在境内活动的组合相比,时间轴被大幅压缩,也解释了为何当局选择推迟送达裁决:一旦送达即触发12周倒计时与强制遣返程序的衔接,而实际操作链条(拘留、航班、来源国配合)尚未跑通。

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,这一安排存在内在张力:法律一方面要求12周内完成审理与上诉,另一方面把被拒者锁定在岛屿收容设施内,而设施本身(详见今日另篇关于克里特岛仓房设施承压的报道)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。莱斯沃斯、萨摩斯、希俄斯等东爱琴海岛屿与新开的南线克里特走廊之间,被拒者存量将在未来数个月重新分配——但分配的前提是设施容量与转运运力跟得上。

孟加拉国籍画像与滞留规模

孟加拉国在希腊庇护体系中是获批率最低的来源国之一,欧盟统计口径显示2026年上半年该国籍申请人获批率不足1%,这一画像与南线(利比亚—克里特)抵达流量的主力国别高度重叠:苏丹、孟加拉、阿富汗与埃及四国构成当前抵达人群的"基本盘",其中孟加拉与苏丹的获批率同样处于低位。这一国别结构决定了大量被拒者即便走完12周程序也缺乏"来源国配合遣返"的现实通道——护照失效、国籍国拒绝签发紧急旅行证件是常见阻碍,而境外返送中心(今日另篇关于德希磋商的报道)正是为此类"无国籍或无接收国"的存量设计的兜底方案。对观察者来说,40天离境期取消这一条看似技术性的制度调整,实际上把"被拒者滞留"从"自愿留下"改成了"强制滞留",与刑事化条款叠加后,岛屿收容设施的治理压力还会进一步上行。

本文引用于:希腊移民与庇护部、《欧洲移民与庇护公约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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