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腊5275新移民法:雇主引才配额提至15%,战略项目可一次引500人
2026年2月生效的5275号新移民法,除了此前多轮报道的科技签、人才签与蓝卡调整之外,对"雇主从境外引入第三国劳工"(希腊语metaklisi)这一通道做了一轮系统性重排。这套机制在希腊的框架下叫"邀约用工",核心是政府每年以部长会议决议形式核定可引入的外籍劳工配额,再由雇主逐人向主管部门递交申请。新规对配额的弹性、可引入国家的划定、以及"谁有资格当雇主"三处都动了手,直接决定了希腊旅游、建筑、农业等季节性缺工行业能多快补上人力。
配额弹性是改动最直观的一处。新规允许部长会议年度决议在既有配额基础上,为应对"不可预见或紧急"的用工缺口,把名额上调至原配额的15%(此前上限为10%)。决议同时可以指定可引入劳务的来源国、并按国别核定名额,考量因素包括国家利益、双边关系、领事处理能力与移民协议。也就是说,同一行业在不同年份、针对不同来源国,能引到的人数会出现结构性差异,雇主排期须跟着年度决议走,不能按往年的固定数字做长期预算。
更关键的是"谁有资格当雇主"。新规首次允许持牌临时用工机构(TWA,希腊语EPA)以"直接雇主"身份为第三国劳工申办E.4类居留,门槛是机构注册资本或股份不低于100万欧元、董事层无非法贩卖第三国劳工的检控或定罪记录,且申请须载明实际用工方并附其合同。这一条把劳务派遣从缺乏监管的用人环节纳入了可审查的用工主体,对依赖劳务分包的行业是利好,也把担保责任前移到了持牌机构。此外,针对4864/2021号战略投资法、4412/2016号公共工程法下的重大投资项目,新规设了"优先程序":单个项目最多可为500名第三国劳工开优先通道,每人费用400欧,获批者持E.4许可、有效期3年、按5年一续,且这类人员可持C类签证或免签身份先行入境。
配套的用工条款同步收紧又放宽:雇佣合同最短时长由一年降至6个月,更贴合季节性用工;E.4许可3年、可按5年周期续签;雇员在初始雇主管满6个月后可申请更换雇主,因雇主违约、解雇或雇员合理申情可提前更换,主管部门须在45天内裁定且裁定期间允许在新冠雇上岗。对雇主而言,须重算引才时间表(法定90天审理+例外30天),并核对合同薪资与岗位是否落在年度配额的行业上限内;对拟以派遣形式用工的企业,则要先确认合作方是否具备100万欧资本与无犯罪记录的持牌资质。
本文引用于:希腊移民与庇护部(Ministry of Migration and Asylum)